以前都善于用文字来诉说故事,
有近一年多的时间,没回来部落格了。
这里没什么大改变,只可以说人类很善变。
曾经这里面,有喜怒哀乐,甜甜酸酸的。
现在选用回最古老的方式,就是用文字来诉说一切。
突如其来的一份热情,你如果懂我,你会知道我很不勤劳。
我更希望这份热情,不会又是三分钟热度的事情。
部落格本就是个很好的倾诉空间。
你有你的故事,我有我的故事,
互相分享,互相体会,互相走进大家的世界。
我的支持者们,我让你们等久了, 哈哈。
好啦,我这次回来就不打算走了。
如果要认真算,原来我们认识了很久很久。
彼此是因为父母而认识。
从认识,到朋友,到好朋友,到知己,再到情人。
那感觉就是,随时会冒着要损失掉好朋友好知己的心情。
我不知道你会不会是我的最后一个他,我真的好希望你是。
对待感情,每一次我都很认真,可以说是奋不顾身。
所以每次遭到伤害,都会很难过受伤,感觉过不了自己。
这一次,我又奋不顾身了。
只是这一次,感觉不到只有我一个人付出,而是双方面。
我一直很相信,爱情是需要两个人来维持的,只有这样感情才会好。
我很庆幸,我遇到的是个没有脾气的人,他遇到却是个野蛮女友。
我没有要炫耀什么,我只是很感激他给的爱。
Happy together 293 days (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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